昌平區各有關單位:
留學人員是我市人才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推動首都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是經中央批準保留的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的常設獎勵項目,用以表彰在首都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留學人員,每3年開展一次,2014年是評選表彰年。經市政府批準,今年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第五屆“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廣開進賢之路,廣納天下英才”,“充分開發利用國內國際人才資源,積極引進和用好海外人才”精神和“拓寬留學渠道,吸引人才回國,支持創新創業,鼓勵為國服務”的要求,以科學人才觀為指導,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激勵廣大留學人員拼搏奉獻、開拓創新,不斷優化首都人才發展環境。
二、參評范圍
在昌平區行政區域內工作或創業,對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留學人員,經有關部門推薦或個人自薦,均可作為候選人參加評選。
三、評選條件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回國后在京創業、工作2年以上,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得到廣泛認可。
按照工作類和創業類,分別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參加“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的評選:
(一)工作類評選條件
1、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國際、國內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過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在國際、國內獲得重大科研獎項;
2、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創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在重大項目和高新技術的引進、推廣、解決關鍵問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4、通過專利或開發新產品,替代進口和填補國內空白方面成效顯著;
5、在教育、衛生、體育、文化、社會建設等領域,取得突出成就。
(二)創業類評選條件
1、留學人員個人出資,擔任法定代表人,個人出資額以及風險投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金的50%以上,從事領域符合首都重點發展產業、行業、領域,創辦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具有較大發展潛力和前景。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應用核心技術開發的產品實現一定程度的產業化,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3、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實現科技成果推廣和轉化,取得較好經濟效益。
4、注重企業團隊建設,企業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和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四、評選名額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評審工作,堅持標準,確保質量,評選名額控制在20名之內。
五、獎勵額度
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每人獎勵10萬元。
六、推薦程序
(一)歸口推薦。各區(縣)、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直屬單位作為歸口推薦單位,推薦本地區、本系統候選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可按屬地原則通過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人力社保局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人。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材料調查核實工作,經征求專家意見確定推薦人選。
(二)個人自薦。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向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自薦提出參評申請。
七、報送材料
(一)推薦人選需填報《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候選人推薦書》(一式六份紙質版及電子版,注明需保密或不宜公開的內容)和候選人申報材料光盤(兩張)。
(二)報送推薦人選最有代表性的著作、論文、技術報告(不超過5部、篇),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意見復印件,經濟效益(財務證明)或社會效益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上報材料請自留底稿)。
(三)各有關單位在報送推薦人選材料的同時報送本單位組織開展評選活動的工作報告、推薦人選名單及排序。
(四)推薦對象在事業單位工作的,須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干部征求意見表》;推薦對象為企業負責人的,須填寫《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
八、組織領導
成立第五屆“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評選活動領導小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委、市科委、市衛生局、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等為成員單位。
評選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評選活動的日常組織。
組建專家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專家委員會由各專業領域專家、政府有關部門及企業界代表組成,按照申報人員的專業類別組建相應的評審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評估。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評選工作對于吸引和鼓勵留學人員在京創新創業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宣傳政策、樹立形象、擴大影響,激勵廣大留學人員發揮獨特優勢;抓緊成立本地區、本系統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職責明確,專人負責,保證評選工作有序推進。
(二)精心組織,廣泛發動
各單位要把開展評選活動與留學人員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根據本單位、本系統留學人員分布情況,抓緊研究評選實施方案,明確目標、細化條件、把握進度;全面布置評選工作,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充分調動廣大留學人員參評積極性。
(三)嚴格把關,確保質量
各單位確定本地區、本系統推薦人選前應充分醞釀,組織專家開展綜合評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要實事求是,堅持條件,寧缺毋濫,確保質量。《“北京市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特別貢獻獎”候選人推薦書》等材料須于3月21日前報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加強宣傳,樹立典型
各單位要以開展此次評選活動為契機,大力宣傳本地區、本系統鼓勵留學人員來京創業工作政策和做出突出貢獻先進個人,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宣傳媒介,緊緊圍繞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主題,樹立典型、學習典型、宣傳典型,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做好宣傳工作。
通訊地址: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調配科(昌平區政府街1號302室)
郵政編碼:102200
聯系電話:89741671 (傳真)
聯 系 人:羅京紅 殷其斌
電子郵件:54838368@qq.com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