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園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關于2013年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海外學人中心將于近期開展第十一批(2013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批(2013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工作中有關申報人員、申報條件、提交材料、申報程序等方面的要求按照《北京海外學人中心關于2013年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二、第九批(2013年第一批)、第十批(2013年第二批)初審合格但未參加答辯的申請人可直接參加此批答辯,不必再次報送申報材料。第九批答辯未通過的申請人(不包括已參加過兩次答辯的申請人)可重新申報材料。第十批答辯未通過的申請人不可參加此批申報。 三、第十一批(2013年第三批)北京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開辦費資助資金申報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16日。
中關村科技園區昌平園管理委員會 2013年9月24日 |